云浮市纪委监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云浮日报 2020-05-01 08:13

本报记者朱觅通讯员云纪宣

“五一”、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云浮市近年来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云城区云城街道岔路村委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3月至2017年6月,云城街道岔路村委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和向云城街道办报备审批,以加班费、高温津贴等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共5.55万元,其中,村党(总)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范洪违规领取0.775万元,时任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报账员刘锡文违规领取0.925万元。2019年4月,范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锡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罗定市罗城街道区屋社区居委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1月和5月,未经居民会议同意,罗城街道区屋社区居委干部集体讨论通过,使用居委集体经济收入,以“元旦补贴”“五一补助”的名义向8名居委干部发放节日补贴每人每次500元,共计8000元。2019年7月,区屋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委员陈丕义等8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主动全额退缴。

新兴县簕竹镇榄根村委干部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4月,时任榄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梁启荣召集村干部集体到新兴县某酒店聚餐并饮用洋酒,聚餐费用2636元在村委会入账报销。案发后,梁启荣等人主动退还违规聚餐的费用。梁启荣、温尚仁、欧彩凤、吴志祥、何伯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梁启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温尚仁等4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计生专干何建东受到诫勉处理。

郁南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正科级干部莫永智违规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问题。2013年,时任郁南县统计局局长莫永智违规用公款12.18万元购买土特产送礼。莫永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4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上述4起问题,有的巧立名目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有的违规用公款购买土特产送礼。这些问题都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有的甚至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其被严肃查处,教训十分深刻。今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加需要优良作风作保证。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决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廉洁过节上当好表率,一手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一手抵制“节日病”,带头弘扬优良作风,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老问题和新表现,持之以恒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四风”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对新动向新表现露头就打,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全市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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