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法院妥善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成功执结2宗恢复原状案件
本报讯(记者钱枫)近日,郁南法院采取善意执行和司法强制手段相结合的方式,成功执结2宗恢复原状纠纷案件,被破坏的道路和被毁坏的房屋最终得以成功修复,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了解,原告林某荣和被告林某通为同村宗族兄弟,2018年6月26日,被告使用机械工具强行毁坏原告自行出资硬底化的道路,双方遂发生激烈矛盾纠纷,考虑到案件涉农村矛盾纠纷的性质,且双方为同宗兄弟,该院执行团队多次到现场约谈双方,在明确告知被执行人若不履行法律义务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前提下,从心理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化解双方敌对矛盾,4月10日,被执行人最终将毁坏的道路修复完毕,该院执行人员组织双方对修复道路进行验收后,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原告覃甲华与被告覃乙华等7人均为郁南县通门镇某村村民,2018年10月11日郁南法院判令覃乙华等被告对原告被损坏的房屋进行修复。立案执行后,执行人员现场约谈双方当事人,多次邀请镇、村干部多方协调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然因修复使用的建筑材料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的和解意见,遂对该案采取督促双方达成和解意见和自觉履行等处理方式缓和执行。覃乙华等被告以为法院不敢对案件作强制执行处理,采用消极拖延态度不自觉积极履行后续修复义务。为彰显法律的严肃性,该院遂向各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对各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同时再次组织镇综治办及顺塘村委对双方当事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在执行法官和镇、村干部的多方努力下,被毁坏的房屋终于得以修复。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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