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违法扰乱抗疫大局

信息时报 2020-03-16 00:42

珠江瞭望

广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公布疫情防控期间违法及涉嫌违法的广告案例,主要涉及对部分物品的“抗疫”功能的误导性宣传。如云浮市云城区松珍保健食品店,于2020年1月30日起对外宣传“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提高免疫力是关键”“国珍松花粉有提高免疫力功效”等宣传内容。

国内市场营销有多不守规矩,在此次疫情中有了较为充分的表露。借疫情营销、搭抗疫便车的现象几乎无处不在,从电商平台、药店到微信朋友圈,从相关药品、防疫用品到生活用品,应有尽有。口罩、消毒剂、某些中药制剂等宣传有防疫功能还不算离谱,但有的商家居然称使用某款艾炙贴、饮用某款奶粉可以“预防病毒感染,提升免疫力”,简直是无知者无畏。

搞笑的是,对引发此次肺炎疫情的新型冠状病毒,专家都所知无多,更没有特效药和预防疫苗,倒是一些商家,随随便便就宣称某种产品对抗病毒有效。我好奇的是,他们都是靠自己的产品提高免疫力、抵抗病毒的吗?显然不可能,他们也十分清楚,弄个噱头搭便车,无非就是浑水摸鱼,趁机赚上一把罢了。

违法广告本来就害人匪浅,在当下,其危害更大。一方面,虚假宣传对消费者健康构成误导和威胁。比如,把只有防尘功能、无病毒防护作用的普通口罩,说成是可阻挡飞沫、隔断病菌传播的医用口罩,上当受骗者购买后放心使用,形同“裸奔”,放松警惕加大感染风险,这样的假广告简直是在谋财害命。另一方面,混淆视听、误导公众,破坏疫情防控大局。比如,宣传某款药品对疫情防有效,害得公众连夜排队抢购,从而增加疫情防控压力。

退一步说,就算不是违法广告,法律对此类广告也有特殊规定。比如说,《广告法》规定,除了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其他类型的商品广告不能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由此看来,许多打“疫情牌”的广告都经不起法律拷问。无论出于维护法律威信,还是保障消费者健康需要,对于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及涉嫌违法广告,必须采取零容忍,加大查处打击力度。

查控上,市场监管部门要到位,既抓点也抓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避免法不责众;处罚上,要依法依规予以重罚,让做违法广告发“疫情财”者得不偿失;惩戒上,通过合适途径公开曝光违法行为主体,以儆效尤。

◎连海平 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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