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恋爱”为名诈骗女方7万余元 罗定警方破获一宗诈骗案

云浮日报 2020-03-12 07:52

本报讯(记者周洲通讯员谢杏丽)近日,罗定一男子以“谈恋爱”为名不仅骗取了女方的感情,还将女方及其家人的积蓄收入囊中,正当该男子自觉“财色兼收”之时,罗定市公安局公式塘派出所民警迅速侦破这起诈骗案件。

据办案民警介绍,2月17日23时许,报案人陈某(女)和其母亲一起到公式塘派出所报警称:一名自称唐某的男子以和陈某恋爱的名义向陈某和其母亲左某借钱实施诈骗,请求公式塘派出所处理。

据报案人陈某介绍,她是在唐某的身上发现一张头像和唐某一样的身份证,但其姓名却与唐某不符,同时发现唐某以多种名义向其及母亲借钱,这才向公安机关求助。

派出所民警随即从陈某提供的资料入手,展开侦查,发现该名自称唐姓男子的真实身份为张某(男,素龙人,19岁)。民警当即依法迅速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交代其曾因以相似的手法实施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于2019年8月才刑满释放。同年11月,张某在某社交软件上谎称自己为唐姓男子,是某化妆品生产厂家的老板,以该假身份与陈某相识,骗取信任并确立恋爱关系,后和陈某交往至案发前。在和陈某交往期间,张某多次向陈某以各种理由借取钱财,并且多次在陈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要帮陈某还网络贷款的借口向陈某的母亲左某借钱,其对先后向陈某及左某骗取人民币共7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嫌诈骗罪的张某作刑事拘留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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