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14宗! 新兴县生活垃圾处理执法动真格
近日,新兴县住建局在县城区范围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对涉及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堆放垃圾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2月27日,执法人员在县城区街道巡查时,发现有5名市民将生活垃圾倾倒在路边。根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云浮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的收集点或者收集容器内,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者堆放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法依规对该5名市民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5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接受处罚并现场虚心改进。
据了解,截至3月3日,共处罚14宗,出动人员352人/次,巡查车113车/次。
县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法处罚固然重要,相比之下,宣传普法则显得更为迫切。
那么,如何才能让相关条例深入民心呢?县住建局秉持“谁执法,谁普法”的精神,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将事前普法、事中普法、事后普法与专项普法融为一体,打好普法攻坚战;通过电视报刊、新闻媒体、宣传单张等宣传引导公众环境意识的养成,培养市民的家园意识,并公示举报投诉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从而构建全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格局。据统计,已播放新闻标语600条,发放倡议书50000余份,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3000余份。
该局还通过强化执法队伍的业务培训,提高专业化的管理服务能力;通过网格化巡查明确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建立问题早发现、快处理机制和奖惩机制;同时,将常态化执法检查与专项执法整治融为一体,动员全县执法力量开展“地毯式”执法检查;并且,加大对垃圾转运站、收集点的监督检查力度和借助科技手段,在垃圾转运站、收集点装设视频监控系统。据统计,每天出动执法人员55人,对涉及随意倾倒、抛撒、焚烧或堆放垃圾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此外,该局持续加大指导与督导的力度,督导人员既督察各执法大队执法工作的开展情况,也督察企业、单位与群众落实情况,通过明察、暗访,“回头看”三结合,对屡教不改或整改不彻底的行政对象,从重处理。对某些负面影响较大的行政对象,将从严执法,顶格处罚,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提升违法成本,减少违法现象。
冯凯思张钰妍梁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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