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人社部门落细落实暖心政策 疫情期间允许企业缓缴社保费

云浮日报 2020-02-24 07:43

本报讯(记者苏显亮通讯员张笑天)近日,云浮市出台最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若干政策措施,市人社部门将重点做好“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负担”“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的落地见效,全力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复产用工。

据市人社部门介绍,对受疫情影响的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疫情期间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未按时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延长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单位缴费实行费率浮动,失业保险基准费率维持单位缴费部分0.8%,个人缴费部分0.2%标准至2020年底;工伤保险在全面实施浮动费率的基础上,单位缴费费率维持下降34%执行,费率浮动根据各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出率等因素进行浮动。实施至2021年4月30日。上述政策措施将惠及云浮市约1万家参保单位,按3个月测算预计为企业减轻负担约500万元。

同时,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所需资金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继续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实施稳岗返还,按企业和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予以返还;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受影响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云浮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近期拟向疫情期间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的131家企业发放稳岗补贴约470万元;拟对16家受影响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合计4800万元。

此外,鼓励企业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适岗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实际参加培训人数按每人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3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人每年上限不得超过1000元。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停工期、恢复期采取依托自身培训平台、委托各类培训机构等方式,开展各类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补贴。其中获取云浮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内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在省级规定标准基础上提高30%执行。预计全年发放补贴资金3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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