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花园多棵大树遭砍 未经绿化主管部门审批业主质疑砍树合法性,水务部门称河涌整治需要,之后将在人行道栽树

南方都市报 2019-12-16 06:31

[摘要]业主质疑砍树合法性,水务部门称河涌整治需要,之后将在人行道栽树

在白云花园入口处,一排绿树被砍。

施工人员在清理被砍伐下来的树木。

近日,广州市白云花园多名业主向南都反映,12月9日上午,小区内紧挨河涌的一批绿树突然遭到施工人员砍伐,“这些树在小区红线范围内,归业主共有,为何没经过业主同意,就擅自砍伐?”由于现场没有张贴任何加盖公章的政府批文,业主质疑此次砍树的合法性。

根据《广州市绿化条例》规定,砍伐树木应当经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白云区水务局相关工作人员称,这属于新市涌防洪补救与整治工程,已获市发改委批复,街道通知其入场砍树施工,以为街道已办理相关手续。“这是大的项目,区里有立项”,云城街道办城管科相关负责人称,砍树未经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现场:砍树处没张贴政府批文

12月11日,在白云花园入口处,可以见到紧挨新市涌(萧岗路段)边约30米的一排绿树,被铁马围蔽起,约有一半树已经被砍,剩下光秃秃的树墩,粗略数了一下,被砍树有8棵,部分枝叶和木屑散落在地。

现场并无施工人员,一份落款为“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水环境治理工程项目部”的《施工告知书》张贴出,上面写着“广州市白云区新市涌防洪补救与整治工程,现新市涌防洪补救与整治工程萧岗段河涌左岸新建碧道(需砍伐树木、更换绿化、拆除原有栏杆及破除原始路面)与右岸新建骑楼施工建设,河涌左右两岸各六米为正常施工范围,施工期间,我们会竭力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尽力保障道路的通畅,减少对您的影响……”。

该《施工告知书》用A4纸打印,没有加盖公章,此外,现场没见到有其他关于砍树施工的政府批文。

业主:被砍树木有20多年树龄

业主阿华(化名)介绍,白云花园小区有20多年历史,这些柳树、紫荆树等很早就种在河涌边上,属于小区红线范围内。12月9日上午10时许,突然来了一群施工人员,开始围蔽伐树,砍了约有8棵树,“他们说是街道城管科派来的”,热心业主们知道后立即在现场进行制止,施工暂停,已砍的树被工人运走,“不然这一排树都早被砍光了!”

“砍树前没有通知我们!”阿华称,这些树在红线范围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从来没有收到关于砍树的任何意见征集或通知。“即使是政府行为,也要合法合规,需要张贴出政府批文,可是现场并没看到有”。

阿华表示,“现在空气污染严重,河涌边种点树能吸尘,又美化环境;而被砍的树有的树头很大,起码有20多年树龄,这样一下子被砍掉很可惜!”如果说是防洪需要,砍树行为更让其不理解,“种点树不是更防洪吗?”

另一业主陈先生也表示,20多年前刚搬来小区时,这些树就在这里,或许树龄会更久,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和业主进行沟通解释,“为什么砍树?砍树后要做些什么?业主生活居住在这里,起码要有知情权”。

还有业主提出,希望能将河涌边被砍的树补种回来,如果不补种,需要给予小区业主相关的补偿。

◎云城街道办:配合区水务局施工,树木影响泄洪

白云花园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砍树前,云城街道城管科向其发通知,要求配合河涌整治,需要砍伐河涌边的树。12月6日,物管在小区每栋楼入口处张贴了通知。

小区业主称被砍树在小区红线范围内,还有人提出树的所属权问题,“树是早就种的,还是开发过程种的?”目前已经暂停施工。

云城街道办城管科负责人左先生表示,街道只是配合白云区水务局施工,“河涌范围6米内是法定管理范围,他们有权进行整治。这些树已经长到河里面去了,影响泄洪,这个肯定要整治的”。砍树前有否获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表示,“这是大的项目,区里有立项”。

云城街道办城管科一工作人员透露,河涌边的这些树“常年没有修剪,比较杂乱,而且影响河涌过水”,水务部门计划将河涌继续深挖、拓宽,增加蓄水量,解决内涝问题,原来河涌边的树需要砍掉。砍树之后,将栽种一批更好的树种在人行道,经过河涌整治后,周边景观相信会更美。

◎白云区水务局:是防洪水利工程,街道通知可入场施工

白云区水务局的相关负责人邓先生回应,这是新市涌防洪补救与整治工程,在河涌6米整治范围内,已获市发改委的批文,原本要求施工单位张贴,但其未按要求张贴。被砍的树在河堤边,洪涝时有垮塌风险,影响人身安全,由于年代久,这批树无法确定所属权。下一步会召开业主协调会,向业主做好解释沟通工作,“我们把批文、相关告知牌挂出,工程做什么事、效果会怎样,都会张贴出来”,河涌上游已经做了示范段,“工程做完后,环境肯定是越来越美的”。

邓先生还表示,这是防洪水利工程,施工用地由属地街道提供,施工前,其和街道进行了对接,“街道通知我们可以入场施工,我们才进去把树砍掉!”他以为街道已经办理好相关手续。

记者从业主处获悉,12月13日,在小区砍树位置已经竖起多块不锈钢宣传牌,包括有施工单位的企业简介、重要危险因素公示牌以及涉及新市涌防洪补救与整治工程项目的市发改委批复文件、项目设计方案和效果图等,“关于砍树的政府批文,暂时没有看到”。白云区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和街道、施工单位协调,“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律师说法

擅自砍伐树木,小区业主可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律师介绍,居住区绿地由提供管理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负责,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管理人的,由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负责。砍伐树木,按权限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砍伐树木的,损害了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小区业主可以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广州市绿化条例》等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迁移树木或者修剪直径五厘米以上的枝条。因城乡基础设施维护需要确需砍伐、迁移、修剪的,应当经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因紧急抢险救灾确需砍伐、迁移树木或者修剪直径五厘米以上枝条的,可以先行砍伐、迁移或者修剪,在险情排除后五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根据上述规定,砍伐、迁移、修剪树木,按权限审批。增城区从化区范围内,需要砍伐、迁移树木的,由所在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各区范围内,需要砍伐、迁移树木胸径不足三十厘米、数量在十九株以下的,由所在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需要修剪直径五厘米以上枝条的,由所在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占用绿地或者砍伐、迁移、修剪树木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立告示牌进行公示。公示期从施工开工之日起至完工之日止。另外,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绿地使用功能和树木正常生长的,在设计和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当采取避让和保护措施。

对本辖区内违反绿地保护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制止,或者向各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采写/摄影:南都记者 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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