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委原常委、云安区委原书记 梁海卫涉嫌受贿 被起诉
南方日报讯(记者/尚黎阳)记者4日从省检察院获悉,日前,云浮市委原常委、云安区委原书记、云浮新区党工委原书记梁海卫(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省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梁海卫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省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梁海卫先后利用其担任东莞市常平镇党委书记、云浮市云安区委书记、云浮新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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