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公益诉讼的践行者实施者 记郁南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林明
本报记者罗强
他,是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检察公益诉讼的尖刀;他,是勇于探索,大胆实践,检察工作开拓创新的行动者;他,是心系群众,一心为民办实事的检察标兵。
他,是郁南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吴林明。自2017年任现职以来,短短两年时间,他用自己勇于担当、敢于担当的优秀品质,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尤其是在公益诉讼方面,主持办理了全省首宗非法盗取河砂类公益诉讼案件,追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300多万元,让郁南成为全市5个基层检察院中追偿生态修复数额最多,保护西江流域生态环境成效最突出的基层检察院,在全省也位居前列。
公益诉讼——敢于探索、勇于创新
提起两年多的公益诉讼之路,吴林明感触良多,他告诉记者,检察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一项新业务,没有可借鉴的经验和可复制的案例,敢于探索、勇于创新,大胆实践成为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
工作开展之初,为尽快熟悉情况,他率队深入走遍全县15个乡镇,充分了解县情民情,摸清郁南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结合公益诉讼的特点,提出“围绕县委生态立县,公益诉讼护航郁南绿水青山”的工作方向,明确“严厉打击非法盗取河砂违法行为,维护西江流域生态环境”作为工作突破口,专门组织制订了《关于打击非法盗取河砂公益诉讼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
通过一年的不懈努力,专项行动取得重大突破。可是在办理这个全省首宗非法盗取河砂类公益诉讼案件的时候,又遇到了生态损害数额难以确定的难题,案件一度停滞。据民事行政检察科张敬富回忆,那段时间,吴林明和他的工作组忙得不可开交,他们加班加点查阅资料,学习生态环境专业知识,咨询多个相关领域的专家。功夫不负有心人,开创性的“价值替代法”新鲜出炉,并得到大家一致认可。确定生态环境修复数额,一举突破办案障碍,并为类似案例提供一个可复制、可参照、具有长效性的办案模式。
检察公益诉讼是一个全新的领域,没有长效工作机制,没有成熟工作方式方法,没有行之有效的办案模式,陷入了案件线索来源狭窄,办案模式单一的难题。怎么办?
吴林明说:“思路决定出路。思路固然重要,但勇于探索、敢于行动的胆魄同样不可或缺。”他创新性提出检察公益诉讼“镇村行”专项活动;建立畅通群众网上举报渠道;首创实现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全覆盖;建立了全市第一个新媒体工作室,从刷新群众认知、畅通举报渠道、公检法协调联动、统筹新媒体宣传等几个方面发力,闯出一条检察公益诉讼新路子。
心系群众——牢记人民属性,打造“满意窗口”
“"人民"属性是一名人民检察官的基本属性,只有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一心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才是一名称职的人民检察官,才能赢得群众的一致认可。”吴林明说。
两年多的控申工作,吴林明成功化解了10余起矛盾纠纷,成功为农民工追讨欠薪50多万元。通过办案为民办实事受到人民群众高度肯定,获得锦旗9面,感谢信1封。
在他的推动下,郁南县检察院塑造控申接待、法律宣传、矛盾化解3个窗口,完善检察长接待、首办责任制、释法说理三项机制,着力打造“群众满意窗口”。今年,郁南首创“一个综合接待工作、两个办案工作区”的12309便民接访新模式,受到市委、市人大,市检察院、县委、县人大有关领导的高度肯定,得到办案群众一致认可,促使该院接待群众的便利性和硬件建设水平上升到一个新台阶。
两年多来,吴林明分管的工作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他用自己对法律的忠诚、对检察的挚爱、对群众的深情,处处为干警作表率,时时为检察添光彩,他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神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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