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爬虫发烧友被捕 警方查获100多只濒危野生动物,价值超1000万元
本次警方捣毁的犯罪团伙,涉案值达1千多万元。 郭某健租了一间空房,专门用来繁殖、孵化和饲养爬虫。
近年来,爬虫类动物越来越受到年轻人的追捧和喜爱,陆龟、蜥蜴、蛇类等“冷血动物”受到热捧。然而,大部分爬虫类爱好者却并不知道,这些呆萌的陆龟和奇异的蜥蜴很多都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无证养殖”“无证贩卖”一不小心就会触犯法律。
日前,经过2个多月跨5市的侦查搜证,新会警方成功捣毁一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保护动物的犯罪团伙,抓获该案主犯郭某健等犯罪嫌疑人23名,现场查获辐纹陆龟、缅甸星龟、绿蜥蜴、龙骨巨蜥等多种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所列的非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物(等同于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100多只,涉案价值达1000多万元。
朋友圈公然兜售国家级保护动物
今年5月初,新会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一名外地商人在微信朋友圈公然兜售国家级保护动物。该局结合“净网2019”专项行动,迅速展开调查,并将核查情况上报江门市食药环侦支队。江门市公安局立即抽调80多名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搜证工作。
办案民警通过智慧新警务系统平台,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魏某渊,并于5月15日将其抓获归案,现场缴获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辐射陆龟3只(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总价约1.5万元。经循线向上追踪,侦查组发现这条非法贩卖链的链条长、涉案人数多。
小区内竟藏着个“热带森林”
这些被贩卖的野生保护动物从何而来?办案民警花了2个多月进行侦查走访,通过扩线追踪,发现一名叫郭某健的男子有销售贩卖野生保护动物的嫌疑。但令民警感到奇怪的是,在2个多月的跟踪观察中,从没见郭某健出现在宠物店、饲养场等可疑地点,郭某健本人也没经营任何实体店铺。
经过一番调整和线索梳理,今年8月8日,新会警方在珠海、广州、深圳、惠州、云浮等地统一收网,一举抓获主犯郭某健、陈某杰等23人,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元。
根据犯罪嫌疑人郭某健的交代,新会警方在珠海某小区的一间房屋内找到了一个“野生动物幼苗繁殖基地”:90多平方米的房间里,一个个白色透明塑胶箱、陶瓷红外线灯泡,俨然一个人造热带森林栖息地。
“90后”从爱好者到贩卖者
审讯中,犯罪嫌疑人郭某健交代,他是一名“90后”爬行动物发烧友,对各种陆龟和蜥蜴的生活习性、饲养方法、品种类型了如指掌,也知道这些是国家一、二级保护动物。一开始,他只是当宠物一样饲养,后来越来越多人向他了解这些动物的售价,甚至有人出比市面高几倍的价钱欲购买郭某健饲养的陆龟。郭某健索性租了一间空房,专门用于繁殖、孵化和饲养这些爬行动物。他还在微信上发布消息、招揽买家,挑选买家要的活体,通过相熟的快递员寄出,再以微信、支付宝、网银等渠道收款,就这样短短几个月,郭某健已获利颇丰。
目前,郭某健因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已被新会检察院依法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另外,涉案的100多只珍稀野生动物已被收缴并移交至广东省动物救护中心等专业机构进行妥善处置。
说法
为何国家不允许无证贩卖野生动物?
在走私运输野生动物途中,由于条件恶劣,温度、湿度、食物等条件难以达到要求,幼小体弱的动物死亡率极高。而在饲养环节,由于很多人对动物习性掌握不到位,以及饲养条件不达标,同样造成了动物的高死亡率。
新会公安提醒:人工繁育和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都需要经过林业主管部门的许可。若无相关批准文件,私自售卖、饲养野生动物,轻者将会受到行政处罚,重者可能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文/图江门日报记者/张奕维通讯员/陈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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