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肩担道义 温情铸检魂 记云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邹红枚
本报记者钱枫
“大二那年,在广州市天河区旁听一宗盗窃案,女公诉人慷慨陈词、英姿飒爽的别样风采一下子就击倒了我,就想着"一定要成为她们中的一员"。一路走来,那个懵懂的法学生,把自己的成长与熠熠生辉的检徽紧密相连,把自己的奉献与检察事业发展紧密相连,在不知不觉中融进到维护公平正义这阳光般的事业中。”云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邹红枚,这位“80后”姑娘从2011年进入检察机关,如今已经成为了一名美丽温婉而又不失坚毅果敢的女检察官。
追梦人不以鲜花和掌声为耀
“从拿起司法利剑的那一天起,我和所有的检察官一样,把检察工作视为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每个检察追梦人秉持的是对人民、对法律、对公平正义的初心,鲜花和掌声从来都不是我们追寻的目标!”邹红枚说。
说起这些年来的工作经历,邹红枚笑言:“做工作有点像煲汤,火候不到不飘香。”她说,在刑事检察这个岗位上,就是要找出哪个程序不合规,哪个环节证据不全,要把这些“刺”逐一“挑”出来。这对承受者是一件“苦事”,对于挑刺的人更是一个“技术活”,火候不到汤就煲不香了。时间长了都患上“挑刺”这个职业病了,走到哪里都喜欢“找茬”。
邹红枚参与了多宗颇具社会影响的大案重案办理,如:李某达等10人组织卖淫案;陈某聪等30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程某彬6人赌博案、开设赌场案等。这些案件案卷多,涉案人数多,群众影响大,办案时间却只有7天。邹红枚以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快速的应变能力和缜密的逻辑论证合理分配时间和人力资源,协调推进各个环节,一一顺利成功办结。市民群众看到和听到的多是公安机关有效地打击了刑事犯罪,人民法院彰显法律威严,而检察官们发出的一份份《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侦查活动监督(纠正)通知书》、《检察建议书》等则鲜为人知。
邹红枚年纪不大却有着10年党龄,她说,每一件案子,都关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是我们共产党员和检察人追求的最高最终的目标,也是我们的使命。
守夜人勇于监督善于监督
法律是约束社会同样也是为社会主体的人来服务的,法律不仅是学堂上的坐而论道或公堂上的条例辨析,即使是黑夜非白的时刻,它仍有着需要进一步推敲和商榷的细节,因此,如何保证法律的正确适用,就成为一个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了。从这个角度来说,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及检察人员同样在发挥着一个类似于守夜人的角色,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
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既要打击犯罪,也要保障人权。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和社会危险性不大,没有逮捕必要的案件,邹红枚秉承法律人的专业,确保法律公平,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又如在办理潘某某盗窃案中发现被告人患有精神疾病,作案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她对该案件实行快捕快诉,充分体现人文关怀。
善用提前介入。邹红枚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积极探索“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提前介入重大案件2件。如云城区吉祥路一带李某某等18人涉嫌容留他人卖淫案,作为承办检察官的邹红枚通过提前介入阅卷了解案情,与公安侦查人员召开案件分析会议,引导收集、固定证据,针对该案犯罪手段,建议公安机关对不符合呈捕条件的6人不移送呈捕,最终公安机关将其中12人移送云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开拓者捕诉合一再出发
2018年1月开始,云城区检察院作为“捕诉合一”的试点,这是检察系统的新探索、新尝试。作为青年检察人,邹红枚敢于担当,勇于开拓,坚持“谁批捕谁起诉,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创新工作方法,化繁为简,取得良好的效果。
适用前置开示。在办理一起多人酒吧聚众斗殴涉恶专案开庭工作时,邹红枚所在的专案组提议,在罪名存在争议,不能适用认罪认罚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参考借鉴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的证据开示做法,在律师的见证下,将法庭调查阶段出示证据、质证等工作前置。这样,庭审时,庭前已证据开示的犯罪事实简单出示证据,有争议的犯罪事实具体出示证据相结合,详略得当,将庭审时间大部分放在第二阶段的法庭辩论中,这件本要2天庭审时间的专案最终以7.5小时成功完成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在庄严的法庭上,人们看到女检察官胸前闪闪的检徽和脸上威严的气势,她们巾帼不让须眉,身佩检徽,手持法律,琴心剑胆,扬眉出鞘,以霹雳手段行匡扶正义之初心。她们的美来自公正无私的本色、来自法律的神圣与威严、来自对世间美好的一往情深。她们除了是检察官,同时还是母亲,是妻子,是女儿……
邹红枚记得最近三年来,2016年一年受理批捕案件138件225人;2017年,在云浮、江门两地检察机关竞赛中获侦查监督“业务能手”;2018年,在市检察机关运动会获得羽毛球女子双打第二名……所有这一切,都已经成为过去,如今,她在积极探索落实“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高效精准打击各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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