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网上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案情回放:
2019年6月,罗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日常抽样检验得知罗定市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网上销售的鲨鱼干的“N-甲基亚硝胺项目”抽检不合格,执法人员依法要求涉案公司及时下架、实施召回和不再销售涉案食品,检查现场亦未发现有抽样检验同批次的鲨鱼干。经查明涉案公司主要通过某东网上销售平台销售涉案食品“鲨鱼干”。涉案食品供应商为广西北海批发市场某海味店,双方以口头承诺方式采购、供货,没有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或协议,没有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亦未按规定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涉案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罗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立案查处,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案例说法:
(1)近年来随着网络购物兴起,网络经营主体日渐增多,而食品网店准入门槛低,网购食品虚拟性、跨地域、流通范围广等特点也导致网络食品安全隐患日渐增多。本案中涉案公司在购销鲨鱼干的过程中,没有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构成“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未按规定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提高食品安全意识,依法及时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自觉消除食品安全隐患。(2)对本案中涉案食品鲨鱼干被检验为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及时下架、实施召回和不再销售涉案食品,及时做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加大了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力度,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做到100%核查处置到位,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企业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对不合格食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定期向社会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引导公众科学消费。(陈慧婷供稿)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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