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苍鹰带回驯养 半路被民警查获

阳江日报 2019-11-08 02:15

本报讯(记者/王雄基)近日,“猎手”于广州捕获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欲带回茂名驯养,半路被阳江市交警部门和森林公安民警联合查获。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10月26日晚上9时10分许,市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在辖区肇阳高速路段夜查时,发现一辆可疑车辆。该车辆当时停驻在肇阳高速云浮方向165公里处,驾驶人杨某某正下车用纸巾对车辆号牌进行遮挡。发现情况后,民警当即上前阻止杨某某的行为,并对车辆进行检查。

打开车辆后备箱,民警发现里面竟然藏着2只鹰类。在对杨某某违停、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作出处罚后,杨某某因涉嫌捕猎运输国家保护动物被移交市公安局阳东分局森林分局接受调查。

办案民警梁警官介绍,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携带的2只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鹰。10月26日中午1时许,杨某某在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用鸡做诱饵将2只苍鹰捕获,随即开车试图将苍鹰带回茂名家中驯养。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梁警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梁警官提醒市民,阳江市属于禁猎区,全市禁止捕猎、杀害、非法收购和出售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应当持有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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