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纪委监委惩治涉黑涉恶腐败成效明显 打掉55个“保护伞”

云浮日报 2019-11-06 15:10

网址:12337.gov.cn全国扫黑办智能体化举报平台本报讯(记者周洲通讯员梁树芳)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云浮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强化政治担当,着力从四个方面加大深挖彻查“保护伞”力度,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229件,立案130件130人,其中打掉“保护伞”55个、问责3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人,组织处理2人,移送审查起诉14人。

强化沟通协调合力深挖。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广东省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和《关于建立云浮市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联研联判深挖扩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全面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两必问、两通报、四同步”等要求,完善线索、案件信息衔接,案件串并研判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双方办案优势,共同开展立案调查,做到信息共享、疑难共商,强化办案协作。

坚持顺藤摸瓜循线深挖。通过调阅卷宗、监狱提审、走访公安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等方式,对已查处涉黑案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的涉案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逐一过“筛”排查,深挖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6件20人。

坚持“顺瓜摸藤”拓展深挖。落实案件线索“两必问”,在审查调查时必问被调查对象是否掌握地方和行业存在的黑恶势力情况,对公职人员违纪违法线索进行拓展深挖,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以打“伞”促扫黑。如,市纪委监委在查办某涉黑案中,“顺瓜摸藤”发现尚有涉黑涉恶问题未查清的线索10条,推动公安机关重新启动侦查,移送检察机关起诉5人,取保候审5人。

坚持打防并举,推进标本兼治。深入推进以案促改,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共19份,督促案发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举一反三,对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专项治理,堵塞机制制度漏洞,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邓永钊表示,接下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严格执行“把深挖彻查、彻底摧毁隐藏在党政机关、执法部门的"保护伞"作为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要求,以“问题线索清零”“黑恶积案清零”为目标,紧盯“保护伞”“关系网”不放,想方设法在“打伞破网”上下功夫,彻底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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