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调解暖民心 云浮市践行复议为民初心使命侧记
本报记者钱枫通讯员云司信
“现在开庭!”近日,在郁南县宝珠镇政府的会议室里进行了一场特殊的行政复议庭审,会议室LED屏显示的却是“云浮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庭”,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办案人员4人坐在主席台中间,申请人、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分别端坐两边,一宗关于山林确权行政复议案件在这里正式公开开庭审理。现场办公设施虽然简陋,但庭审程序一步都不少,依次进行了当事人陈述、举证质证、调查询问、现场调解等庭审流程。
在开庭审理前的当天上午,为调查核实该复议案件的主要事实和证据,市司法局办案人员在双方当事人的带领下,爬山涉水、不辞劳苦,骑乘摩托车沿着崎岖蜿蜒的山间小道行驶20多公里,步行至海拔200多米高的争议山场进行实地踏勘。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实地指认,办案人员明确了争议山场的四至范围和确认了涉案的主要标志物等,初步厘清了案件争议的焦点和事实。
这是云浮市司法局首次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庭下沉至争议纠纷一线,让行政复议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的大胆尝试,这种做法赢得了案件当事人拍手称赞。当事人表示,办案人员主动到当地调查并公开开庭审理,这种“接地气”的做法方便了群众,大大减轻了群众负担,是真正的为民办好事、为民办实事。
行政复议作为一项法律救济制度,通过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争议解决和权利救济途径。去年底,机构改革后,重新组建的市司法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提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事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热切期盼,要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政府建设的获得感;要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不能“纸上谈兵”,必须要俯得下身子,沉得下去;要将行政复议审理下沉到基层第一线调查和公开审理,实现行政复议机关“刀刃向内”,加大对个案的纠错力度,让行政复议长出了倒逼依法行政的“牙齿”。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市司法局严格落实复议下基层要求,确立了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的“四个必须”原则:行政复议调查必须下基层,对涉及群众面广、可能影响基层社会稳定的案件,承办人必须到基层第一线调查核实,了解行政矛盾纠纷的实情;对涉及山林土地类型的行政复议案件必须公开开庭审理,对涉及群众人数较多、交通不便的案件,要将复议庭下沉到当地镇政府或基层司法所召开;可以调解的行政复议案件必须引入调解纠纷处理程序,主动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解决争议,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下沉过程中必须加强行政复议法律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通过严格执行“四个必须”原则,市司法局践行了案件审理“实地核查、公开审理、现场调解、就地化解”的模式,把审理工作前移到山林、田地等矛盾纠纷发生一线,切实打通行政复议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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