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约谈水产经营户 把好水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关
本报讯(记者李娜)为整治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近日,云城区市场监管局对金山市场全体水产品经营户进行行政约谈,并统一签订《食品安全约谈记录表》。
会上,该局食品市场安全监管股负责人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解读,针对近日快检发现的问题,对水产品经营户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求市场开办者、水产品经营者提高主体责任意识,必须深刻认识并高度重视应履行的主体责任及义务,全面保障食用水产品的质量安全。二是经营者要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食用水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从事食用水产品批发业务的销售企业,还需记录好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且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6个月。三是销售的食用水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经营禁止经营的品种,严格禁止水产品经营户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四是要配合监管部门及检测机构做好食用水产品快速检测及监督抽检,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配合并及时对检测不合格相关食用水产品进行销毁,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各水产品经营户要自觉做到诚信守法经营,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向市场提供安全质优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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