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中级法院获评创文工作先进单位
本报讯(记者钱枫通讯员云法研)近日,市中级法院被评为“2018年云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
自市委部署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来,市中级法院把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践行司法为民、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重要平台,牢牢抓住审判执行工作主业,切实履行普法宣传社会职责。将创文工作列为年度重点任务之一,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成立创文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创文工作的组织领导;以抓创建促融合,将抓好法院工作与服务市委中心工作融合起来,自觉将法院文化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融入到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大局之中;以抓主业促文明,继续抓好审判执行工作,落实“谁普法谁执法”工作责任,推动司法文明持续向好,促进法治社会环境的持续好转;以抓沟通促提升,加强与市创文办的沟通协调,主动向市创文办报告市中级法院创文工作进展情况,主动邀请市创文办到法院进行指导。连续4年开展法院“文化月”活动,编印《法官说法》等普法读本,分发到各单位、各镇街、各村居,积极延伸审判工作职能,以实际行动推动创文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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