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 安排部署云浮市下半年立法工作
本报讯(记者陈小敏)8月8日上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安排部署云浮市下半年立法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立法协调小组组长江壮宏主持会议,立法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主要精神;对调整后的《云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作说明;华师大法学院副院长陈永鸿教授就《云浮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重点内容作说明。
江壮宏指出,要高度重视云浮市下半年立法工作,深刻认识立法工作的重要性,确保立法工作顺利进行;要突出地方特色,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不照搬照抄,提高地方性法规的可操作性;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坚持党的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部门配合,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把立法工作任务完成好。
江壮宏强调,《条例》制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结合云浮实际,符合群众生活实际;要有实用范围,分清农村和城市的处理原则,理好中心城区、乡镇、农村的区别;要突出重点,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处理等各个环节的衔接;要迅速制定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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