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获批开展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 成为云浮市唯一上榜的乡镇

南方日报 2019-08-01 06:41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发布《关于批准开展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通知》,批准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等298个镇(乡)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其中,云浮市新兴县太平镇榜上有名,成为新兴县乃至云浮市唯一上榜的乡镇。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乡村产业,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此次公布的298个农业产业强镇是按照建设内容、建设条件及申报程序的要求,经镇(乡)自愿申报、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共同遴选、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审核而定。

笔者获悉,入选的镇(乡)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23号)要求,选准主导产业,培育产业融合主体,丰富业态类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建设集标准原料基地、集约加工转化、紧密利益联结于一体的产业集群,打造主业强、百业兴、宜居宜业的产业强镇,把就业岗位留在农村,增值收益留给农民。

同时,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对产业强镇的指导,有力有序推进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加强相关项目资金统筹,形成合力,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投资。承担建设任务的县(市、区)要成立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指导小组,加强统筹,强化指导,推进落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扛起责任,加强对承担建设任务的镇(乡)技术指导和工作督导,确保责任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力争一个自然年度内完成建设任务。梁桂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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