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开展河湖“清四乱”“五清”专项行动 守护水清河畅岸美

云浮日报 2019-07-26 08:16

本报讯(记者林瑞荣)记者近日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去年以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云浮市全面开展河湖“清四乱”和“五清”专项行动,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清理河流长度3647.07公里,清理水域面积173.79平方公里;入河排污口已整治销号468个,销号率为83.72%;排查出的“四乱”问题205个,已整治销号195个,销号率为95.12%。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力守护云浮市河湖水清、河畅、岸美。

记者走访发现,在市区南山河、新兴簕竹河等河流,清早就能看见小船穿梭,这是清漂作业船在忙碌。据了解,去年以来,云浮市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开展以清理非法排污口、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底泥污染物、清理河湖障碍物、清理涉河湖违法违建“五清”为重点的专项行动,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河湖超标排污、倾倒垃圾、围垦侵占、违法养殖等突出问题。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清漂”累计投入资金2351.21万元,清理河流长度3647.07公里,清理水域面积173.79平方公里,清理水面漂浮物共1.98万吨;“清污”方面,省确认云浮市需整治的入河排污口559个,已整治销号468个,销号率为83.72%;需整治的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非法排污口27个,已完成整治17个;“清淤”方面,国家和省认定的8条城乡黑臭水体已全部完成整治;“清障”和“清违”方面纳入“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共排查出“四乱”问题205个,已整治销号195个,销号率为95.12%。

下阶段,云浮市将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五清”和“清四乱”成效,尽快完成“五清”和“清四乱”已排查出尚未完成的问题整改,按照“发现一宗,处理一宗”的原则持续推进“五清”和“清四乱”工作,以实现全市江河湖库无非法入河排污口、无成片垃圾漂浮物、无明显黑臭水体、无人为行洪障碍体、无违法违规建(构)筑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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