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典型案件曝光

云浮日报 2019-07-11 08:11

一、罗定市淦业运输有限公司较大事故行政处罚案

2018年11月17日,在省道S280线罗定市罗平镇路段,发生一起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槽罐式半挂车与一辆小型轿车相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和较大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调查报告认定,重型半挂牵引车和重型罐式半挂车所有人罗定市淦业运输有限公司,存在未严格按照职责对车辆回场检做好经常性的维护和保养,未能及时发现车辆机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同时对司机教育培训不到位,未能使司机真正掌握操作规范,分别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依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并参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规定,经审核、告知、决定等法定程序,作出对该公司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二、云城区益臻石场一般事故行政处罚案

2019年1月18日,云城区益臻石场发生一起挖掘机侧翻并从高处坠落的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及较大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公司及相关人员对石场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外包人员吴某安全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安全教育和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操作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参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定,经审核、告知、决定等法定程序,对该公司及主要负责人黎某、外包人员吴某进行经济处罚。

三、云城区源福石材厂一般事故行政处罚案

2018年6月25日,云浮市云城区源福石材厂发生一起石板坍塌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和较大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厂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和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检查工作不到位,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该厂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参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定,经审核、告知、决定等法定程序,作出对该公司进行经济处罚的行政处罚,对其主要负责人梁某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云浮新区锦绣山河一期项目一般事故行政处罚案

2018年3月9日,位于云浮市新区的云浮市锦绣山河一期工程项目发生一起一般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和较大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调查报告认定,项目施工承包单位东莞市粤纵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存在未能确保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有必要的安全知识、未能有效执行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情况,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参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定,经审核、告知、决定等法定程序,作出对该公司及项目负责人何某进行经济处罚,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余某暂停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的行政处罚。

五、新兴县广东汇远陶瓷有限公司一般事故行政处罚案

2019年3月2日,位于新兴县的广东汇远陶瓷有限公司原料车间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名工人死亡和较大直接经济损失。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公司及主要负责人温某未能有效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参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定,经审核、告知、决定等法定程序,作出对该公司及主要负责人温某进行经济处罚的行政处罚。

六、罗定市新邦林产化工有限公司依法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案

2019年3月13日,云浮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罗定市新邦林产化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存在多项安全隐患问题,对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该企业至今未落实整改。目前,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9年3月8日)已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依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决定注销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云安区庆兆烟花炮竹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19年1月29日,云浮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云安区庆兆烟花炮竹有限公司存在对过期的烟花未及时销毁的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参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定,经审核、告知、决定等法定程序,作出对该公司给予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八、郁南县都城镇十二岭烟花爆竹销售部行政处罚案

2019年4月3日,云浮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郁南县都城镇十二岭烟花爆竹销售部存在销售非法生产的爆竹行为,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参照《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定,经审核、告知、决定等法定程序,作出对该零售店给予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的行政处罚。

新闻推荐

郁南县历洞镇开展环境整治行动 争创省级卫生镇

本报讯(通讯员刘培)近日,郁南县历洞镇分别在历洞社区街道和中里圩周边组织开展圩镇以及公路沿线集中整治行动,县直有关职...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