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住房公积金月缴标准调整 新兴月缴最低额142元 最高额4802元
日前,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相关通知,公布市直及各县(市、区)2019年度职工和单位合计月缴住房公积金的“最低额、基准额、最高额”。
据了解,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进行的。调整后,新兴县2019年度职工和单位合计月缴住房公积金的“最低额、基准额、最高额”分别是142元、668元和4802元。
本次调整的缴存年度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单位为元,保留到元位,逢小数进元。据悉,住房公积金2019年度的月缴最低额、基准额和最高额,作为规范职工(单位)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和衡量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参数。缴存年度内,职工和单位月缴住房公积金均不得低于当地的月缴最低额,不得高于当地的月缴最高额。
梁桂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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