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5月全省城市空气、水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出炉 云浮分别排第12位、第3位

云浮日报 2019-07-01 07:52

本报讯(记者植发炜)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今年1-5月全省21地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以及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据显示,云浮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12位,地表水省考断面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3位。与去年同期相比,云浮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均有所改善,为云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提供了有力保障。

1-5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6.9%,较2018年同期(以下称同比)上升5.0个百分点。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微克/立方米(20.6%)。臭氧和PM2.5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39.9%和30.6%。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茂名、汕尾和湛江市(汕尾和湛江并列第二),后三位为广州、佛山和东莞市,云浮位列第12位;全省21市环境空气质量同比均有所改善。

1-5月,地级以上市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78个)水源达标率为100%。今年第一季度,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84个)水质达标率为100%。1-5月,71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Ⅰ~Ⅲ类)为73.2%,劣Ⅴ类断面比例为8.5%。168个地表水省考断面中,水质综合指数排名前三位为河源、肇庆、云浮市,后三位为东莞、深圳、揭阳市。汕头、深圳、揭阳以及云浮等17市水环境质量同比有所改善(河源市省考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Ⅱ类且达标,不参加变化排名),汕尾、茂名、珠海等3市同比有所变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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