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法援”全力维护农民工利益 为82名建筑工人追回3年工资

南方日报 2019-06-27 06:43

近日,笔者从新兴县司法局获悉,新兴县法律援助处成功为82名某建筑工地工人追回被拖欠2016年至2018年期间的工资,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利益。

据了解,2018年5月,胡某捧着一沓其与工友共82人(新兴某建筑工地的工人)被拖欠2016年至2018年期间工资的相关材料,来到新兴县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

经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逐一核实及通过与工人代表胡某谈话,新兴县法律援助处了解到,胡某与其工友共82人所承包的工程是经多方转包的工程。涉案工程原是由作为发包人的甲公司分包给承包人乙公司的,后乙公司将工程转包给彭某,彭某再次把工程转包给李某。后因拖欠工人工资,82名工人向新兴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仲裁委于2018年3月仲裁裁决由乙公司支付82名工人工资2651463.5元。后乙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向新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涉案标的大,欠薪纠纷社会关注度高以及涉案工程层层分包,责任难以划分,法律援助青年志愿者第一时间向上级详细汇报情况。对此,新兴县司法局高度重视,为帮助受援人维护最大的权益,要求法援处为其开通“绿色通道”,缩短时限,加班加点尽快完成受理、初审、审批和指派工作。

随后,新兴县法律援助处指派有十年执业经验的优秀律师承办本案。广东睿讯律师事务所律师梁荣军接受指派后,优先约见82名工人的诉讼代表人胡某,通过多次谈话沟通了解案件,完善各项授权手续,调查取证,分析案情,适用法律,数次参加庭审答辩,举证质证等。

本案经过一审、二审程序后,判决李某支付82名工人工资2651463.5元,甲公司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2651463.5元承担先行垫付责任,乙公司应对2651463.5元承担垫付责任,彭某某应对2651463.5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胡某某等82名工人仍未收到工资,故于2019年1月向新兴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据了解,执行局扣划了被执行人乙公司在某商业银行中属于工人工资保证金的存款952605.98元,并于4月根据分配方案由法院直接将执行到位的工资款分别打到各工人的银行卡里。

工人代表胡某表示,她代表其他81名工友真心感谢新兴县法律援助处和律师梁荣军。

梁桂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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