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 每亩补偿标准从32元提高到35元
本报讯(记者覃娅婕)近日,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今年全市304.7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平均每亩补偿标准从32元提高到35元。目前,各县(市、区)已经完成生态公益林发放人员名单的公示,等财政审批后开始发放损失性补偿资金。
为及时将补偿资金足额发放到位,确保公益林管护成效,云浮市周密部署全市304.7万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的完善落界工作,将去年国家级公益林落界成果与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二类调查成果相衔接,进一步精准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小班地块,确保云浮市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准确无误,争取在10月底前完成生态公益林完善落界的各项任务。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全市山林纠纷排查、调处,确保将滞留的损失性补偿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上,并积极向省林业局争取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成功争取到省下达云浮市2019年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第一批)共9753.44万元,生态公益林特殊区域补偿金589.87万元,两笔资金合计10343.31万元,比2018年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多出838.17万元。
目前,各县(市、区)已经完成生态公益林发放人员名单的公示,等财政审批后开始发放损失性补偿资金;全市举办了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完善落界培训班,明确各县(市、区)2019年生态公益林的工作重心和任务;部分县(市、区)已经确定特殊区域生态公益林面积,做好2019年生态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的分配方案,将损失性补偿资金具体落实到小班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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