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扭群众主体“牛鼻子” 铺就乡村振兴“好路子” 郁南县探索实施“以奖代补”工作侧记

云浮日报 2019-06-10 07:40

平台镇中村村平台镇中村村宣传长廊宝珠村党建文化宣传栏平台镇中村村绿道宝珠镇早禾村本报记者罗强特约记者叶锦生

走进郁南县宝珠村,映入眼帘的是洁净的环村硬底化道路、宽阔的文体广场和完善的体育设施;来到村中心位置,只见小桥流水、楼台亭阁、绿色葱茏……一派环境优美、和谐宜居、整洁卫生的美丽新农村景象。

“以前的宝珠村污水横流、乱搭乱建、家禽牲畜成堆,环境脏乱差,由于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前人居环境大大改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邻里关系更加和谐融洽,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大大提升。”该村村支书冯有根说。

据了解,郁南县从2017年开始试行“以奖代补”农村建设机制,即是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推行本地工匠承接、村民理事监管、财政直接划拨。乡村建设项目的申报、建设、监督、验收等过程都由群众参与,真正做到“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今年3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汉标在全市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工作现场会上,对郁南“以奖代补”经验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其他县(市、区)学习推广郁南经验,走出一条具有云浮特色的乡村振兴新路子。

“"以奖代补"就是用奖励机制取代财政补助"杠杆",将政府"主办"变为"协办",将群众"要我参与"变为"我要参与",从"要我做"变为"我要做",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村民自主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郁南县县委书记梁子财如是说。

目前,该县在177个行政村所属自然村全面推广竞争性“以奖代补”乡村建设机制,大力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积极性。其中17条“以奖代补”示范村建设,群众义务投工投劳约2.8万人次,主动拆旧让地6.3216万平方米。

政府管理机制转变由“主办”变为“协办”

“现在宝珠好靓,环境好、空气好、景色好,体育广场、水池亭台建好后,村民有了休闲、聊天的地方,增进群众之间感情。学生放学后可以打篮球、打乒乓球;其他人可以跳健美操。活了60多年,终于看到家乡变样了,农村变城市,我们也享受到城里人的休闲生活。”在宝珠村,今年64岁,正在文体广场散步的冯伟杰说。

“这一切变化得益于我们村采取"以奖代补"项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抓好民生基础设施建设,目前人居环境大大改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邻里关系更加和谐融洽,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大大提升。”冯有根一席话,为我们道破其中的缘由。

冯有根认为,一直以来,各级政府对农村的管理基本采用城市管理的思维和模式,将城市建设的标准化方法包括项目招投标、报建、环评、审批、财审等制度套用到农村,造成农村在发展中、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办事繁琐、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群众不便等问题。这些问题也成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而实施“以奖代补”建设机制后,本地工匠优先承包项目建设,带动当地农民工匠参与村内建设,促进当地农民就业增收。同时“以奖代补”保障了建设项目后期管护工作,小修小补叫到马上来维修,激发当地群众参与热情,提高群众对乡村振兴的满意度和支持度。

彭灿荣是宝珠镇农民工匠,从事建筑行业已经有20多年了,人老实,做工仔细,得到村民一致认可。在“以奖代补”建设机制实施之初,村民们主动推荐他参与其中,从“三清三拆”工作开始,到后来的村道、排水渠、广场建设,他承包的工程质量高、时间快、充分发挥了农民工匠的优势,又促进了本地农民工匠增收。“我们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由自然村、村委会、镇政府三级进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过程公开透明。

“实施"以奖代补"建设机制以来,宝珠村投入建设基础设施工程32个,村内新建道路7500多米,有效解决了宝珠村各自然村之间村道不顺畅、群众出行不方便的问题。建成了冯屋村党建文化广场,并配置了文化室、健身器材、乒乓球桌、篮球架等设施,为600多名村民提供学习休闲娱乐场所。此外,还新建了1间农家书屋,进一步完善村民的文化硬件设施,丰富了村民文化生活。建设过程中,村民们主动让地,义务投工投劳,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建设中,村里形成共谋、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环境优美、和谐宜居、整洁卫生的美丽新农村面貌初步呈现。下一步,我们将以宝珠村为示范点,全镇推广"以奖代补"建设机制,实现"美丽宝珠、共同缔造"。”宝珠镇委副书记陶林泉说。

群众思想观念转变由“要我参与”变为“我要参与”

离开宝珠村,我们来到省定贫困村——在全市范围内先行先试实施“以奖代补”建设机制的平台镇中村村。村中环境优美,村道洁净,小河流水涓涓,村民在河边广场、健身绿道上聊天散步,幸福感满满,将静谧、和谐的乡村风貌展现得淋漓尽致。

记者和村支书卢锐文、几名村民一起,走上了村前400多米长的河堤绿道,“这200多平方米地方是卢伯主动捐出来的,以前是垃圾堆和菜园,现在变成绿道,又宽阔又整洁。”“这里原来有一棵十多年的大黄皮树,还种植有荔枝、龙眼树苗,是卢斌全家里捐出来的,一点也没提补偿的事情”,一路上,村干部的介绍让我们充分感受到全村投入示范村建设的满满激情。

“我们村通过"以奖代补"落实新农村建设项目,实施中坚持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原则,在尊重群众的基础上,通过多次召开群众议事大会,达成建设共识,镇村做好规划宣传协调,所建项目经各自然村的村民或户代表进行商议、表决后申报,同时,鼓励本地农民工匠承接新农村建设项目,并由村民选举产生项目建设理事会负责管理。已经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各方认可、村民支持、推行迅速的好模式,推动农村的真发展、真进步、真繁荣,实现美丽乡村共同振兴。”卢锐文说。

在和村干部、村民的聊天中记者发现,实施“以奖代补”建设机制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一开始便遇上了重重阻力,村民不理解“为什么我自己的土地要让出来,我有什么好处?”“我家青苗、果树政府准备怎么补偿?”“还不是换汤不换药,老一套,我不管。”面对这一堆问题、难题,镇村干部、扶贫工作组的干部们主动站出来,一方面走村入户做工作,讲政策,另一方面主动带头捐地捐物。

于是,短短一个月,该村建设前期工作全面完成,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凸显群众主体作用,村民群众参与建设热情十分高涨,期盼家乡变化的村民们主动投工投劳,为家乡建设出力。据统计,中村村实行“以奖代补”示范村建设,群众义务投工投劳约1522人次,主动拆旧让地1.32万平方米,到目前各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彻底解决了过去村庄脏乱差的现象和仅有一条公路在村背通过的困境,村容村貌明显提升,变成了多条村道出入村口、干净整洁的美丽宜居村。

“目前我们让出小小利益,今后子子孙孙都能够享到福,这样的事情我们愿意做,心甘情愿地做。”卢斌全说。

工作思路机制创新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简化项目审批流程

据郁南县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出台《郁南县关于实行竞争性“以奖代补”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细则(试行)》,积极探索“以奖代补,先建先补”的工作机制。在实施过程中,该县紧扣“美丽云浮、共同缔造”这个核心,首先是创新思路,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破解工作难题,政府直接担当“以奖代补”建设示范村的推动者,鼓励和支持各镇通过“以奖代补”形式,鼓励本地农民工匠承接新农村建设项目。同时,简化新农村建设项目立项、资金申请等审批手续,允许“容缺受理”,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的资金优先审批。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明晰项目类别及资金申报程序,打消个别部门和镇对“以奖代补”建设示范村的思想顾虑。

在创新机制上,充分尊重农民和农村组织的主体地位,探索建立“县统筹、镇组织、村实施、队申报、户表决”的“以奖代补”农村建设机制,进一步明确项目的实施路径,在项目的申报、建设、监督、验收、管护全过程让群众参与进来,简化项目建设流程,提高项目实施效率,确保项目的公开透明,直接受惠群众,激发了群众主动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探索完善了郁南乡村振兴建设新机制,有效区别于城市建设管理模式。

在方式创新上,首先是项目招投标方式,总投资100万元以下的土建工程,优先选择本行政村内农民工匠带头人承接;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土建工程,采用委托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项目信息通过农村“三资”监管服务平台等予以发布。项目施工方式上,本村农民工匠承接的项目,根据各村实际,自愿成立由村民会议民主选举产生的项目建设理事会负责管理。镇政府、村委会负责选举和监督项目建设理事会,协调建设条件、审查财务、制定落实项目管护制度等。项目验收方式上,村两委组织村民理事会、村民代表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县组织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实行项目工程质量“一票否决”,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发生质量问题的,不得通过验收。

“实施"以奖代补"建设机制,进一步发挥了群众主体作用,紧密了党群干群关系,简化了项目审批流程,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成为我们破解乡村振兴发展中遇到难题的一大好招、妙招。当前,我县正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继续解放思想,先行先试,积极创新,简化项目立项、财审等程序,让乡村振兴建设模式更好区别于城市建设管理模式。全面探索实施竞争性"以奖代补"建设机制,将项目主导权限进一步下放到镇村,在全县范围内推开"农村工匠承接、村民理事监管、财政直接划拨"的"以奖代补"建设方式。充分突出"竞争性"和"奖补",将"建设资金"定位为"奖补资金",明确项目申报条件、审批原则、奖补标准,鼓励群众乡贤通过积极捐资赠物让地、义务投工投劳,大力争取村内项目建设资格。让群众充分参与到项目酝酿、申报、建设、监督、管护的各个环节,真正把群众的事交给群众自己去办,全面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郁南县乡村振兴办相关负责人说。

■链接

郁南县竞争性“以奖代补”流程

1、项目酝酿:自然村召开会议组织村民商讨建设项目。

2、项目表决:自然村对商定的项目进行表决并公示。

3、项目申报:自然村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4、项目审核:村委会会同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上报

镇政府。

5、项目审批:镇党委、政府审批、公示后,报县乡村振兴

办、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备案。

6、项目实施:自然村、村委会、镇政府共同确定承建方,

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行政村与

承建方签订施工合同。

7、项目验收:由自然村项目建设理事会、项目监督小组

负责监督指导。

8、项目监督:村两委组织自然村项目建设理事会初步

验收,镇政府正式验收并公示。

9、项目结算:镇政府向财政部门申请拨付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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