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出台相关实施意见 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云浮日报 2019-05-24 10:03

本报讯(记者梁湛华通讯员罗纪宣)今年以来,罗定市以出台《中共罗定市委关于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契机,切实做好“森林护养”工作,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1-4月,该市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45人次,同比增长45%。

据了解,罗定市出台了《中共罗定市委关于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对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对象、情形、处理方式、开展办法等作了具体的规定。明确各级党组织对实践运用第一种形态负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专责。并要求各级党组织综合运用谈话提醒、诫勉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通报批评等措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该市纪委监委灵活运用“七看”工作法,健全转化机制。准确把握主观恶性、危害程度、认错态度、一贯表现等,依规依纪依法对情节轻微、态度较好的,从轻、减轻处理。

为深化第一种形态提质行动,罗定市还计划由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建立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统计体系,并把统计结果作为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评价依据,让加强纪律建设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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