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商会组织 调解委员会相继成立

江门日报 2019-05-13 16:07

江门日报讯(记者/林立竣)近日,市司法局和市工商联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联、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积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多个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

据了解,今年以来,江门市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的工作原则,鼓励和支持全市商会组织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除江门市安徽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浙江商会、湖南商会、罗定商会、电白商会和江门市装修建材行业协会都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

市司法局有关人员表示,今年是江门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实施的第一年,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着力把“鹤城模式”打造成“枫桥经验”江门样板,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江门市重点推进商会调解组织,织密江门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发动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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