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实施企业登记实名验证的公告
一、实名验证范围
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变更(备案)登记业务。(个体工商户除外)
设立登记业务中,登记机关对申请人填写的所有自然人,包括经办人、股东、合伙人、投资人、委派代表、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员、联络员、法律文书送达接收人等进行查验。变更(备案)登记业务中仅对涉及变更备案内容中新增的自然人进行查验。
二、认证方法
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业,相关自然人要下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四级实名认证,开启是否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并选择有效期。二维码下载地址如下:
三、自助核查方法
认证自助核查可通过访问以下链接访问:https://qykb.gdzwfw.gov.cn/qcdzhdj/dist/publish/register/personCheck.html。也可点击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或者广东省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管理系统的首页中“登记注册身份查验”进入身份查验界面。
四、救济渠道
申请人使用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无法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如下:
自然人申请人确实在“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上无法通过验证或其他技术原因造成验证不通过的情况,登记机关可以通过现场人工验证并记录业务台账等方式提供救济渠道,确保相关自然人能够办理登记业务,并统一上报上级登记机关。
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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