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把业务培训“搬”到庭审现场

云浮日报 2019-04-19 08:03

本报讯(记者梁湛华)近日,罗定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贪污、受贿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件。负责该案审查调查工作的罗定市纪委监委组织了16名审查调查及案件审理人员集体旁听,学习刑事诉讼规则、程序、证据标准的统一性等实务内容,进行了一场生动的“法法衔接”业务培训。

据悉,该案是罗定市纪委监委成立以来办理的首宗国有企业人员留置案件,体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具有特殊意义。“经营国有资产同样是受人民之托,也必须受到监督,在依法依规这个问题上不存在双重标准,这是我们办案一直秉持的理念。”一名参与审查调查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表示,“在庭审现场亲眼看到、亲耳听见我们收集的证据被法院采信,对我们也是很大的鼓励,给予我们更大的勇气办好案件。”

罗定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还计划把开展庭审旁听和组织跟班学习结合起来,以案代训,进一步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思维,不断提高调查取证和审理案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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