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并阻碍民警依法执法 云安一男子被行政拘留

云浮日报 2019-04-19 08:03

本报讯(记者周洲通讯员吴朝光)近日,云安区一男子驾驶摩托车途经当地交警执勤点时不服从交警执法检查,辱骂执法民警并阻碍民警依法查处车辆,受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3月28日上午10时29分许,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交警大队安城中队都杨执勤点民警正在都杨镇壳牌加油站往麦州方向路口处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驾驶人李某华驾驶悬挂粤WH2××6的二轮摩托车由加油站方向驶过来,执勤交警示意其停车并要求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

“通过移动警务终端对车辆进行核查,发现其车辆只年审到2012年,已超过3个年审周期无年审的期限,该车辆属于报废车辆,”执勤民警说,该名驾驶人的行为已构成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按规定必须收缴车辆并依法处罚。

李某华不但不配合还辱骂执法民警。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李某华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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