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报废事宜公告 云浮日报 2019-04-15 08:08 云安公安交警部门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依法扣留了各类机动车355辆,其中摩托车类286辆,汽车类69辆,(详见扣留机动车一览表),现予以公告。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机动车的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批机动车依法进行处理。特此公告。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19年4月9日新闻推荐云安海事处开展船舶 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本报讯(记者钱枫特约记者郑伊丽通讯员宋志强)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环境,4月2日至3日,云安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