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城市化治理方向发生新变化 取消300万人口以下大城市落户限制

羊城晚报 2019-04-09 13:15

羊城晚报记者 陈强

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了《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指出要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其中,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并全面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同时超大特大城市要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大幅增加落户规模、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

记者还注意到,今年2月份,国家发改委曾发布《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而根据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超大城市,即城区人口超过1000万的城市。目前,我国仅有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城区人口超过1000万大关。

综合发改委前后两个文件看,除了北上广深四个城市之外,其他大城市的落户限制都要放开放宽。

这一户籍新政将影响广东省内多个城市。根据《广东省人口发展规划(2017-2030年)》所列“全省城镇规模等级结构(2020年)”,广州、深圳为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的超大城市,佛山、东莞为常住人口500-1000万的特大城市,中山、惠州、珠海、江门、汕头、湛江、茂名、韶关、清远、揭阳、肇庆为常住人口100-500万的大城市。

广东部分城市常住人口

(单位:万人)

全省11346

广州1490.44

深圳1302.66

珠海189.11

佛山790.57

惠州483

东莞839.22

中山331

江门459.82

肇庆415.17

汕头563.85

汕尾299.36

茂名631.32

湛江733.2

阳江255.56

河源309.39

韶关299.76

梅州437.88

清远387.4

云浮252.69

数据截至2018年年末

来源/广东省统计局及各地市统计局

整理/陈强制表/潘刚

影响

从严控大城市规模到以大城市为主要载体

城市化

治理方向

发生改变

全面取消或放开放宽落户限制,将对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产生较大的吸引力。华南城市研究会会长、暨南大学教授胡刚告诉记者,大城市放开、放宽入户,将分流一线城市人口,推动二、三线城市发展,也会促进以500万人以上城市为中心的城市圈壮大,进而加快城市化进程。这对城市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扩大了政府投资需求,从而拉动经济发展。

记者注意到,《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出,加大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推进力度同时,也提出推进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包括教育、医疗、养老等。比如,在随迁子女较多的城市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政策。

在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彭澎看来,城市化治理方向可能发生了变化,过去是严控大城市规模的思路,现在顺应民众选择和经济规律,大城市以及城市群成为城市化主要载体。“大城市在满足公共服务方面更有优势。”彭澎认为,这将影响中国城市发展格局,因为人口流入方向决定了城市发展前景,大城市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都会有好的发展。

随着落户政策放松,大城市土地供给也可能增加。《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提出,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在安排各地区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时,进一步增加上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的权重,探索落户城镇的农村贫困人口在原籍宅基地复垦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由输入地使用。彭澎指出,这意味着吸纳转移人口的城市,可以拥有一定建设用地指标。这有利于刺激城市接受农转非,利好城市化。

加料

除了“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这份文件还有哪些“干货”?

将稳步增设一批中小城市

深化“人地钱挂钩”政策

在安排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时更多考虑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2019年继续安排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支持落户较多地区。全面落实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在安排各地区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时,进一步增加上年度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的权重,探索落户城镇的农村贫困人口在原籍宅基地复垦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由输入地使用。

健全都市圈商品房供应体系

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探索建立中心城市牵头的都市圈发展协调推进机制。加快推进都市圈交通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支持建设一体化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都市圈建设与运营。在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都市圈内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地区调剂。健全都市圈商品房供应体系,强化城市间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协同。

收缩型中小城市要瘦身强体

推动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超大特大城市要立足城市功能定位、防止无序蔓延,合理疏解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推动产业和人口向一小时交通圈地区扩散。大城市要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要素集聚、高端服务和科技创新能力,发挥规模效应和辐射带动作用。中小城市发展要分类施策,都市圈内和潜力型中小城市要提高产业支撑能力、公共服务品质,促进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收缩型中小城市要瘦身强体,转变惯性的增量规划思维,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引导人口和公共资源向城区集中;稳步增设一批中小城市,落实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设市。

特色小镇要“打假”

支持特色小镇有序发展。建立典型引路机制,坚持特色兴镇、产业建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逐年挖掘精品特色小镇,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建立规范纠偏机制,逐年开展监测评估,淘汰错用概念的行政建制镇、滥用概念的虚假小镇、缺失投资主体的虚拟小镇。组织制定特色小镇标准体系,适时健全支持特色小镇有序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

土地市场或迎“鲶鱼”

推进城乡要素合理配置。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符合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鼓励各级财政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及载体平台建设,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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