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区: 见烟查见火灭 未发生森林火情

云浮日报 2019-04-09 08:03

本报讯(记者钱枫特约记者郑伊丽)记者从云安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获悉,云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将其作为一场攻坚战来部署,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清明期间,该区查处的违规野外用火案件有4起,没有发生森林火情。

进入春季以来,该区根据辖区内防灭火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云安区2019年春季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和《云安区2019年“全国两会”和春分、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并印发到镇;在全区范围内颁布实施《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明确3月30日至4月30日在森林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清明期间,该区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责任的落实。清明前,通过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出动防火宣传车、发放宣传画册、悬挂防火横幅、手机短信、微信等宣传形式,深入到林区、村庄,加大对《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区委宣传部、区电视台制作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灭火专题新闻、专题片,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推广宣传“文明祭祀,严防森林火灾”,提醒广大群众遵守规定,严防森林火灾。

清明节前,全区各镇组织力量对高压线下、各村的社坛等火灾隐患点进行排查;在重要进山路口,进山、进村路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点526处,各镇、村干部,派出所干警、护林员驻点值守,对进山祭祖人员进行登记检查,宣传教育,严禁烟花、爆竹等进入山,并设有烟花、爆竹留置处,禁止一切火源进入防火区,共有3350人参加宣传巡查及设卡检查工作,并出动无人机90架次,协助防控工作。

在山坟集中地,该区派人到山头坟场值守巡查,实时掌握扫墓人员的动态,巡查人员配有风机、二号工具及镰刀等扑火工具,并加大巡查的密度,做到“见烟查,见火灭”,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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