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要持“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排污 今年10月底完成核发工作
本报讯(记者植发炜)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完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强化证后监管。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目前云浮市2019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已下发通知,要求做好调查摸底,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50%的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10月底前完成全部核发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级生态环境部门今年4月底前,要形成本地区2019年应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污水处理厂清单。生态环境部将从7月开始逐月公布各省(区、市)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情况。具体时间表是:6月底前,各省(区、市)总体应完成50%的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10月底前,全部完成该项任务。
国家版排污许可证有啥特别?它和以往的排污许可证有什么不同?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往的排污权许可证是依据《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审核发放,现在的排污许可证及其管理需按统一要求在国家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进行申报,申请形式更灵活,但递交的内容要求更为详细,并进一步强化排污主体责任,构建企业自我监测、自我管理、自主记录和申报,生态环境部门依规核发、按证监管的排污许可法律制度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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