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18)粤53破8号

云浮日报 2019-04-03 08:06

本院根据彭智军、蔡荣雄的申请于2018年11月16日裁定受理新兴县英发陶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12月17日通过公开摇珠方式选定破产案件管理人,确定广东光源律师事务所为新兴县英发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新兴县英发陶瓷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向新兴县英发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广东省新兴县新城镇文兴路22号广东来邦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527400;联系人:孙义照,联系电话:0766-2886058,电子邮箱:gdgylssws@163.com)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新兴县英发陶瓷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新兴县英发陶瓷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9年7月10日9时0分在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广东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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