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18)粤5302民初2152号
梁元辉:
本院受理(2018)粤5302民初2152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浮分行诉被告梁元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9年7月24日下午16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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