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违法车辆公告

云浮日报 2019-04-03 08:06

云浮市公安机关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依法扣留机动车40辆(全部为汽车类)详见扣留机动车一览表,现予以公告。请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迅速到云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三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机动车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云浮市公安局2019年4月3日

注:有车辆号牌的以车辆号牌公示,没有车辆号牌的以发动机号码或车架号公示,涉嫌套牌假牌车辆以查获日期公示,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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