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海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专项化学用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云浮日报 2019-03-15 08: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云浮市海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专项化学用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的途径

(1)网络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全文,请登录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YMrPUDGqUg39YhvWVlXeg,下载相关附件,提取码请致电获取。

(2)纸质版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书信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①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浮市海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郁南县大湾镇郁南产业转移工业园1号办公楼三楼304室

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13929133746

②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1312907808邮箱:271170887@qq.com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书院74号4号楼第三层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本次评价范围内受影响的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8CtTwDHwQS6tjaErgmNOnQ,提取码请致电获取,请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发送至环评单位电子邮箱。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公示的联系方式以发送电子邮件、打电话或写信的形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建议和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云浮市海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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