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科技监督 健全管理制度 市科技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本报记者李艳通讯员何毅
2018年,市科技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社会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开展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为云浮市科技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诚信支撑。
该局建立了信用体系建设分管领导、办公室牵头、各业务科室配合的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体系,扎实推进该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工作。同时,加强对《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信用体系建设文件的宣传贯彻,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突出信用原则,将信用建设纳入科技项目管理。一是在各类科技项目申报时,要求项目承担单位签订诚信守法承诺书,承诺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坚决杜绝科研失信行为;二是在项目评审时,要求评审专家签订承诺书,承诺独立、客观、公正地对项目做出评价,全程加强对评审专家的诚信宣传教育,确保项目评审公正、公平、高效;三是在项目绩效评价环节,严格绩效评价报告质量控制和指标考核,凡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存在严重影响报告公正性、客观性和公信力的情况并经查实的,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等级直接评定为差。
在出台的科技项目政策文件中,增加诚信体系建设相关内容,对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评价档案。同时,结合实际制定了《云浮市科学技术局信用信息数据归集管理制度》,保证该局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有序开展。
利用政策宣讲会、科技法律“进社区”、宣传标语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广泛深入地宣传报道科研诚信创建活动,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对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该局提出了建议和计划:一是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将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嵌入科技项目审批工作流程,并实施联合奖惩,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二是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力度。积极做好公共信用信息记录、整理、存档工作,并及时、准确、全面归集共享到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三是大力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相关活动。充分挖掘守信和失信正反两面典型案例,梳理形成信用建设经验做法和创新亮点,及时交流和推广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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