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三个清单”高效管理产业园财政资金
为总结交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经验,优质高效推进2019年首批25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3月5日至6日,广东省2019年第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培训班在云浮市新兴县举行。全省相关地级以上市农业局、2019年25个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所在县有关领导和实施主体负责人,及广东省农科院和华南农业大学有关单位负责人等共170余人参加培训。
提高站位
优质高效推进产业园建设
“在短短几个月内,广东完成产业园资金使用方案的编制、备案、项目开工,开工率达60%,建设速度比较快,总体进展顺利。”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黄斌民表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已由过去的主管部门推动,转变为现在的全省性、全局性、战略性工作来推动,彰显了省委、省政府对振兴乡村的决心。
据统计,截至2019年2月25日,全省50个产业园全部完成资金使用方案编制,并启动项目建设,建设项目已开工772个,开工率达60.64%,产业园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16.91亿元,已投入资金21.47亿元,占总投资额18.36%,已投入省级财政资金4.05亿元,占省级财政资金总投资额16.19%。
对于2019年第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黄斌民指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事关全省乡村振兴大局,各级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各地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功能定位和主要任务,对照省定标准,统筹规划,梯次推进,努力走出一条广东乡村产业振兴之路。”
资金使用
把握“三个清单”
在备受关注的产业园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上,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计划处处长梁友强表示:“实行清单管理,重点把握好三个清单。”
他指出,一是允许使用清单。包括农业设施、科技研发与信息支撑、土地流转、农业品牌、产业融合、贷款贴息等6方面;二是鼓励使用清单。包括区域品牌创建、加工科技研发、联结农户的物流电商平台和贷款贴息等。“鼓励贷款贴息是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建设产业园的关键”;三是禁止使用清单(负面清单)。包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如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等)和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财政资金要求2年内使用完毕,2019年省级产业园省财政资金使用开始时间为从产业园批准之日起,至2020年12月底为止。也就是明年底前,财政资金要使用完毕。”梁友强提醒道。
据了解,在财政资金使用程序上,省财政拨付到牵头实施主体,牵头实施主体在当地政府和农业部门协调指导下组织其他实施主体,按照绩效目标、建设重点、补短板抓重点的要求,编制资金使用方案,报当地县人民政府审批,县政府审批后资金开始使用。牵头实施主体和各有关实施主体建立财政资金专账,每月由牵头主体负责收集一次资金使用进度,汇总上报。
在财政资金使用监管上,重点监管内容包括两项:一是监管实施主体加快建设和资金使用进度。二是监管实施主体企业,不能将财政资金用于负面清单规定的内容。
方案编制
财政资金使用避免共性问题
“行政部门不能作为实施主体,承担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分开。”梁友强在总结2018年产业园财政资金使用方案编制共性问题时强调,产业园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承担单位、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要明确和具体;财政资金不能用于建设楼堂馆所、办公设备等;项目资金不要过于集中到1家实施主体或与其他实施主体组成的其他企业,形成垄断问题。同时,资金分配也不要太分散。
而在建设管理上,产业园要警惕以下误区:
防止有生产无产业,不能错误理解为划定一个园区搞单一种养或加工就是产业园;
防止面积大小不当,不能简单拼凑面积搞“大园区”,也不能搞成小面积的种植园,失去对产业,对农民应有的辐射带动作用;
防止脱离农民群众,防止把农民排除在外,让农民当旁观者的倾向;
防止企业借机圈地,防止企业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防止一家企业垄断,不能依赖一家或少数几家企业,更不能由一家企业垄断整个产业园的所有经营活动;
防止政府越位或缺位,产业园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主要投入由实施主体以市场化方式解决,省政府财政补助是引导性、撬动性资金;市县财政应予统筹整合资金加大投入力度;
防止造成环境污染,防止上马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造成环境污染;
防止变相搞工业园。防止以产业园名义,变相上马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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