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区纪委监委强化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去年审查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53人次
本报讯(记者钱枫通讯员谭铭荔)日前,记者从云安区了解到,去年以来,云安区纪委监委切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推荐中的廉政把关工作,坚决杜绝“带病评优、带病提拔、带病上岗”。2018年,该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审查回复党风廉政意见653人次。
为避免选拔任用干部征求意见流于形式,该区纪委监委要求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单位(部门)提前5个工作日将征求意见函及相关材料送区纪委监委。对报送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超出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廉政审查,由各派驻(出)机构、各室(部)等根据自身职能重点结合日常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处理,重点核查被征求对象问题线索核查情况、信访举报调处情况、立案查处以及廉政约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情况,经分管领导审批把关后报信访室统一汇总,形成拟回复廉政意见后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后函复征求意见部门,切实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确保廉政回复意见准确。
此外,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征求谁保密”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审查过程签注意见不实,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明确征求意见部门对廉政审查意见回复内容必须严格保密,如因失、泄密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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