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严打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查处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宗

云浮日报 2019-02-18 07:45

本报讯(记者植发炜)今年春节期间,云浮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连续两年未出现短时污染。为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云城区继续实行高压严管态势,云城警方共查处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宗。

春节前,云城区人民政府发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明确云城、高峰、河口3个街道的行政管辖区域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据统计,今年2月4日至10日,云城警方共查处非法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宗,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1.5%,治安拘留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6.7%,发生非法燃放烟花爆竹3宗,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2.7%,收缴烟花8简(箱)、爆竹177条(箱)。

空气质量实现逐年明显改善,为云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促进中心城区首位度持续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据了解,云城警方继续沿用2018年春节期间的有效方法,把执勤执法力量前置上街面和重要点位上,在禁放区的街面设置5个执勤点,确保禁燃执勤点接到群众举报或者听到燃放烟花爆竹声音,能快速出警赶赴现场查处,达到打击违法、教育群众的目的。同时,派出工作组督促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落实烟花爆竹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凡没有落实实名登记,烟花爆竹数目、流向不明的零售点,不得配送烟花爆竹,并一律要查清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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