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划定城市“绿线”“蓝线” 加强城市绿地和水系保护与管理
本报讯(记者陈锐兵)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云浮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和《云浮市城市蓝线管理实施办法》经市政府批准,于2月11日正式颁布实施。
《云浮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办法》简称为城市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的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的控制线。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和镇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和镇总体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云浮市城市蓝线管理实施办法》简称城市蓝线,是指城市划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限。城市蓝线由市、县(市、区)、镇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各类城市规划时划定。城市蓝线应当与城市规划一并报批。
两个《办法》有效期至2024年1月25日,在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评估修订。原有的《办法》自新《办法》施行之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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