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总体优良
本报讯(记者植发炜)记者昨日从市环境监测站了解到,今年春节期间,云浮市空气质量均值为优,优良率为100%,空气质量实现逐年明显改善,为云浮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促进中心城区首位度持续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
经初步分析,与2018年春节期间相比,今年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指数改善幅度达37.3%,PM2.5平均浓度为22微克每立方米,较2018年春节期间下降了47.6%;与2017年春节期间相比,今年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指数改善幅度达63.4%,PM2.5平均浓度下降了71.1%。
春节前,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通告,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云城区云城、高峰、河口街道行政辖区内和云安区六都镇、云浮新区、罗定市城区、新兴县城区、郁南县城区的禁放区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禁燃令”的实施,市民纷纷表示理解和支持。市民黄先生认为,这两年市城区禁放烟花爆竹后,空气质量得到改善,而且今年市城区更注重节日氛围的营造,装饰了大面积的灯饰、灯笼和迎春花卉,还举办了众多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年味比以往更浓。
今年,云浮市继续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在禁放区范围内强化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网格化执勤,有效遏制烟花爆竹燃放污染空气环境。2018年、2019年春节期间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均未出现短时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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