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本报讯(记者朱觅通讯员云纪宣)2018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纪委的有关工作要求,建立纪检监察机关集中整治工作机制,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官不为问题124个,问责181人,处分140人,形成强烈震慑,有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新兴县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伍俊坤在征收水资源费工作中不作为问题。2012年10月至2014年12月,伍俊坤不认真履行职责,没有对新兴县东源供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5个单位欠缴水资源费行为作出处罚或移送法院强制执行,致使196多万元水资源费欠缴,国家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失。伍俊坤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二、罗定市环保局、罗平镇政府在处理养猪场违法排污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失职失责问题。2010年,罗定市群众陈某在罗平镇榃东村荷木坑水库旁边投资建设养猪场,该养猪场除在2017年8月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网上备案手续外,没有办理畜禽(生猪)防疫登记、设施农用地报备、使用林地报批等手续,属无用地批文、设施农用地没报备、无防疫登记的违规养猪场。2014年6月至2018年7月,榃东村群众先后向罗平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投诉该养猪场排放废水等环境污染问题共16次。在长达4年的时间里,罗定市环保局、罗平镇政府、罗平镇国土所、罗平镇林业站发现环境污染问题后处理不及时、监管不到位、跟踪落实整改不力,致使群众反复投诉。罗定市环境监察分局甚至出现答复群众投诉不真实、不准确问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罗定市环保局副局长梁汉林、罗定市环境监察分局局长梁绍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罗平镇副镇长彭坚、经济发展办主任唐福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罗平镇林业站站长黄志雄、国土所原所长黎文强分别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三、云城区高峰街道东方村委党支部副书记、村委委员叶国永在工作中虚开证明问题。2016年5月,叶国永在严某没有提供完整资料,没有到现场核实的情况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为严某出具商铺权属证明,造成不良影响。叶国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云安区六都镇佛水村委会主任杨汉耀冷硬横推、漠视群众利益问题。2017年11月至12月,杨汉耀在村民多次要求解决符合计生政策退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时,一直以工作忙、时间太久、找不到退款签领表等为由推诿,直到镇纪委因村民举报介入调查,才于2018年1月向3户村民退还本应于2017年2月前退还的费用。杨汉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罗定市船步镇卫生院违规购进并使用劣药问题。2016年11月,船步镇卫生院在广西玉林参宝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黄芪”(批号:16031801)时,违反药品采购流程,既没有召开药事小组会议进行研究、审核,也没有与供货方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以及要求供货方提供质量检验报告等合格证明;在药品验收入库时,既没有验明“黄芪”的质量情况,也没有做好验收记录,致使劣药被全部使用完毕。船步镇卫生院院长陈洪,副院长廖宇明,中药库药品管理负责人刘元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中,有的党员干部不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不担当不作为;有的弄虚作假,隐藏遮掩问题;有的脱离群众,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有的漠视群众利益,冷硬横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着力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审视自己,从思想和利益根源上来破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做到知行合一,敢于担当作为。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扛牢压实主体责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任务,从具体问题出发,从自身抓起,发挥好“头雁效应”,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采取有效有力的措施,以真抓实干作风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集中整治出实效、见真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来抓,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紧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紧盯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扫黑除恶和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用问责倒逼主动履责、主动作为;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整治高压态势,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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