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粤5302破5号
本院根据云浮市服装实业总公司的申请于2018年8月17日裁定受理云浮市服装实业总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1月10日指定广东百润律师事务所为云浮市服装实业总公司管理人。云浮市服装实业总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9年3月15日前向云浮市服装实业总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天平路25号三楼广东百润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527300;联系人:谭晓娴,联系电话:13411755208,0766-8460111)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云浮市服装实业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云浮市服装实业总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9年4月4日上午9时整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通知。
广东省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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