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出台“就业九条” 逾60项措施惠民利企

云浮日报 2019-01-30 07:55

本报讯(记者区云波通讯员林石培张笑天)昨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市政府印发了《云浮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提出了9条政策约60多项措施。据介绍,“就业九条”实施后,通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医疗保险费率等措施,今年预计为企业减负7000万元。这是云浮市近年来最为系统、覆盖范围最广的就业政策,在2019年开年之初为用人单位、广大创业者和就业个人带来一份“大礼包”。

据介绍,新政主要通过稳定或降低社保费率方式为企业减负。云浮市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政策和征管程序不变、缴费方式不变,保持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成本总体稳定。规范执法检查,严禁行政执法机关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维持不变,继续执行分类确定缴费工资下限。失业保险费率维持1%标准至2020年底,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6%下调0.5个百分点至5.5%执行。工伤保险在全面实施浮动费率的基础上,阶段性再下调30%,上述两个险种费率下调都实施到2020年底。

“就业九条”对创业方面也着墨较多。新政实施后,对创业企业和个人的创业资助标准得到较大提升,个人贷款额度从原来的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捆绑性”贷款最高额度从原来的20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从原来的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就业九条”也就发挥“粤菜师傅”工程带动就业创业作用提出了相应的扶持和补贴政策。每年培养600人次,带动2000人以上就业创业;在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创业者,均可申请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每年4000元的租金补贴(最长3年)、以及最高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在培育新增就业动力的同时,“就业九条”通过强化利益导向,鼓励企业少裁员、不裁员,保持企业用工稳定。不属困难企业、且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获得相当于该企业及其职工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总额50%的稳岗补贴;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困难企业,返还标准可提高至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即困难企业上年末参保人数乘以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再乘以6个月),返还额度进一步提高。

除稳定用工规模,新政还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困难职工就业,突出政策的“兜底”功能。用人单位吸纳困难职工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月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一般性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对其中属失业前已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其余人员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困难职工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400元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市人社局将深入推进“互联网+就业服务”,为招工企业和求职者搭建精准化的供求匹配平台。春节期间,该局还将开展2019年南粤春暖、春风行动和促进春运期间异地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就业服务活动等一系列的活动。其中,一年一度的“南粤春暖”大型招聘活动将于2月12日-15日(年初八至正月十一)在市人力资源市场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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