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定市不动产登记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转让公告
根据广东省罗定市人民法院(2017)粤5381执953号之六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17)粤5381执953号之六《执行裁定书》,对李卓荣所座落在:罗定市附城街道新乐圩街口证号为:罗府国用(2010)第001113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注销及办理上述房地产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现我局予以公告,有异议者请将书面资料自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送我局土地登记股。逾期我局将核准登记,对受让人颁发不动产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罗定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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