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云浮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
本报讯(记者植发炜)近日,据市环境监测站统计显示,去年12月份云浮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优良天数为29天(监测有效天数为3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5%,在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中排第10位。
市环境监测站相关负责人表示,与2017年同期相比,云浮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由83.9%上升至93.5%;与2018年11月相比,云浮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由93.3%上升至93.5%,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据统计,去年12月污染物的具体指标中二氧化硫月均值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月均值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月均值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值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8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和一氧化碳污染物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年均浓度限值二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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